为筑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防线,督促各基层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 4月2日,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纪委及新密市矿区办事处共同组成疫情防控联合督办组,聚焦当前疫情防控重点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工作方式,对供销公司、加油站、万合公司、祥隆地质公司、供电处、铁运处、芦沟煤矿等七家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,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疫情防控“1125”清单落实情况及重点区域疫情防控现场情况。
督办组要求:提高思想认识。各单位认真抓好疫情防控“1125”工作清单落实,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,进一步规范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台账,隔离室配备要规范标准,建立外来货车登记制度,严格按照防疫指南的规范要求,做好常态化管理。
压实主体责任。各单位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,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,从严从实把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及集团公司各项防控要求落细落到位。各社区和企业单位的疫情防控主要责任人要履职尽责,压实四方责任,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、同步抓,努力实现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“双战双赢”。
加强人员管控。要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假期期间人员外出管控,做到非必要不出市,出市必报备。按照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节后返岗人员排查管控,落实返岗防控措施,最大程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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